编辑:chenhaixian 日期:2012-05-25 09:54:56
提问编号:109
有个观点:“如果你需要不断的主动才能靠近他,那就错过他吧”还有个观点:追求所爱的。什么时候选择前者,什么时候选择后者呢?
听过一句话,叫“我爱你,但是与你无关”。这句话听起来很扯,但也有些道理。
爱情永远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所以你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让他(她)知道。喜欢他(她),就是你该执着追求的理由。虽然你可能因此受伤,但爱情仍然是我们所能经历的最美好的事情,是我们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廖一梅语)。我们生命中那些被爱情点燃的闪光瞬间,那些美好和缺憾,孤独和存在,会深刻地提醒我们,自己活着。而这,确实又和对方无关。
所以,如果只是因为怕受伤而不敢追求爱情,我劝你执着。
我从很多不同的场合听到过这个故事。它们有不同的解释。我自己最喜欢的解释是:“这个士兵用99天证明了自己对公主的爱,用一天保留了自己的尊严。”所以你看,如果你的追求变成了死缠烂打的骚扰,变成了件特没尊严的事,那么,你该放弃了。
毕竟,爱情可以得不到,但它应该美好。 (文/ 陈海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