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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疗与咨询中的伦理培训顺利举办

编辑:jinzhenhao    日期:2019-04-01 13:44:33

2019年3月30、31日,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浙江督导点(以下简称浙江督导点)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开展了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专业伦理培训”。本次培训特邀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钱铭怡教授,浙江督导点负责人、浙江大学朱婉儿教授主讲,来自高校、医疗机构、专业社会机构的心理咨询工作者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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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老师首先通过几个问题启发我们对专业伦理进行思考,学员都积极思考并提出了许多在临床实务工作中遇到的伦理困境。这些问题也反映出作为专业人员除了具备专业技巧同时也必须学习伦理规范,这是心理助人工作者必不可少的两个翅膀。钱老师特别向我们介绍了注册系统伦理工作组在伦理规范上仍在不断创新开拓进展。《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工作伦理守则》作为我国心理咨询伦理建设的开创性成果,也在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和改版。,在2018年2月发布的第二版守则,为更好地提升心理工作者的伦理判断能力,培养更适当的伦理行为提供了重要的专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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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围绕伦理总则在场的心理咨询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钱老师结合汶川地震时心理咨询师援助案例邀请大家探讨其中的行为方式违背了哪些原则,学员们参照总则从不同视角详细解读了这些行为中的伦理问题。对于“善行”,学员有了特别的感悟:很多时候真的需要反思自己的专业行为到底是在满足自己的需求还是在满足来访者的需要。钱老师强调:在我们的专业行为里,只有当动机、行为和结果都是一致向善时,才做到了真正的善行,而这并非易事。伦理规范帮助我们既做好人,又做好事。

之后,钱老师带领大家学习了有关“专业关系”的伦理条例,重点讨论了伦理中的非性多重关系以及与性相关的多重关系议题,分小组进行讨论对条例本身的疑惑之处,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相关伦理困境。关于双重关系和多重关系,诸多学员在切身体会上有了共鸣:在不纯粹的咨访关系里,咨询师要扮演多重角色,有时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和问题,既违背“公正”原则,影响干预效果,又可能恶化双方平时的人际关系,咨询师也会体验到同时扮演不同角色的“分裂感”。第一天的学习主要强调当咨询师面临艰难抉择的时候,需要以来访者的福祉为导向,同时注重对自我的保护,根据实际情形慎重进行伦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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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的培训,朱老师为大家讲解了伦理守则中的“专业胜任力”部分。朱老师结合自己在实践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了在胜任力方面我们可以做哪些工作帮助自己提升。朱老师举了在咨询中常用的一个技能“澄清”来引发大家的思考,我们在咨询中的澄清应该是来访者的澄清,而不是咨询师的澄清,而我们咨询师在刚刚开始咨询时,很容易把自己所认为的澄清强加在来访者身上,对此我们也要慎重,避免因此造成来访者的伤害。对此我们最好的方式是不断学习和寻求督导,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胜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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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钱老师和朱老师带领大家一起着重讨论了伦理守则中的“隐私与保密”部分。关于保密,钱老师特别强调了网络时代中的伦理议题、保密议题。此外关于自杀和伤人的风险,钱老师用两个生动的案例提醒我们作为咨询师,如果在咨询中得知来访者有伤人风险,伦理中要求我们有对第三者的预警责任,对此我们要谨慎处理。朱老师则从动力学角度上我们可以去尝试理解来访者告知秘密的内在动力和需求,针对来访者的情况来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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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临近结束时,钱老师再次强调,其实伦理抉择没有标准答案,不同伦理取向的个体也会采取不同的伦理行为。从纵向来看,现阶段得以解决的问题可能会在下一阶段再次面临困境,因此伦理规范的修订、学习和践行是持续进行的过程。各位助人工作者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增强伦理敏感,提升伦理意识,科学伦理决策,实践伦理行为。通过此次伦理培训,大家深深意识到自己工作的神圣,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为心理咨询工作插上了规范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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