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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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暖心战疫”专项及2020年“心晴四季”心理健康宣教活动的通知

编辑:lijuan    日期:2020-02-17 15:13:39

各学院(系)、求是学院各学园: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学防疫的要求,帮助广大师生积极应对疫情、缓解疫情对师生的负面心理影响,学校将开展“暖心战疫”心理健康专项宣教活动及2020年“心晴四季”心理健康宣教系列活动,加强心理宣教,坚定战“疫”必胜信心,进一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现将活动要求以及项目申报办法等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217日—630

二、活动主题

各单位可结合国家卫健委组织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心理自助与疏导指南》(点击可阅读)、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大中小学生防疫“心理处方”》(点击可阅读)等相关材料,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利用好互联网平台,申报开展“暖心战疫”心理健康专项宣教活动,开展“战疫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暖心战疫故事征文”“战疫心理讲座与心理沙龙”“战疫心理支持团辅”等在线活动,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提高心理免疫力,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

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生心理成长的实际需要,积极申报开展如“情绪管理、压力管理、人际交往、恋爱情感、生涯发展”等“心晴四季”常规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另,依据全年计划,秋冬学期活动主题为“新生适应与自我成长”与“学业指导与生命教育”,届时亦将发布相关申报通知。

三、活动申报和审核

2020宣教项目申请.png1. 以学院(系、学园)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鼓励院系联合申报项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社团(组织)也可申报活动项目。可扫码填写《浙江大学“暖心战疫”、“心晴四季”心理健康宣教项目申报表》(也可点击文末链接),并于226日前完成报送。

2. 申请项目将由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共同评审,于 31日前公布立项结果。

3. 审核通过项目需在6月底之前完成。

四、活动要求

1. 各单位至少申报一项心理健康宣教活动,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策划面向全校学生或面向本单位学生(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项目无需分开报送,各单位统一填表报送

2. 支持经费视项目具体而定,优秀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经审核同意,相关活动经费将一次性划拨给各单位。

3. 获得经费支持的“暖心战疫”专项或“心晴四季”常规心理健康宣教项目,应扎实组织实施,做到活动前有宣传通告,活动后有新闻报道。宣传通告、新闻报道均需报送至心理中心以进一步宣传。

4. 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可依托“浙大钉”、“腾讯会议”等网络平台进行。

如有不明,可联系以下人员:

党委学工部,陈南菲, chennanfei@zju.edu.cn

党委研工部,马君雅,mjy@zju.edu.cn

心理中心,李  娟,lijuan1104@zju.edu.cn

 

项目申报链接http://zju-xlzx.mikecrm.com/LKQYcyC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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