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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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2018年 实习心理咨询师招募通知

编辑:金真皓    日期:2018-07-02 13:49:09

 

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浙大心理中心)承担着面向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2013年,浙大心理中心成为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认证的督导点(浙江省唯一挂牌单位),2015年成为注册实习机构(SXS15-002)。浙大心理中心现有注册系统注册督导师一名,注册心理师4名,承担着为社会培养优秀心理咨询师的责任与使命。自2015年开始实习咨询师培养工作以来,已有9位实习咨询师顺利毕业,并进入医院、高校、社会机构等继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现有9位咨询师正在实习中。

心理咨询实习是指在有资质的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实习机构内,在特定督导师指导下进行的实际心理咨询工作,是心理咨询专业人员不可或缺的培养环节。能够提供一对一的督导,并提供充分的心理咨询实践机会和培训机会,是本项目最大的优势。为了帮助有志于成长为心理咨询师的本校在读研究生在规范化指导下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心理咨询师,浙大心理中心拟招募实习心理咨询师若干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本校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在读研究生,同时,你还需要: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积极投身服务于学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必须接受过心理咨询相关理论、方法和会谈技巧等基本课程和实务训练,并附证明材料。

3、愿意在心理中心实习一学年,每周至少能有2个完整的工作日来本中心工作。

4、除了个体咨询外,还能参与一定量的团体咨询、宣传教育、教学科研以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5、服从心理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咨询安排。

二、实习时间及地点

实习时间:20189月至20199月,学校寒暑假期间暂停

实习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小剧场205心理中心

三、简历筛选和面试

1、有意应聘者请于201891日前提交个人简历及《实习申请表》(见附件)至jinzhh@zju.edu.cn

2、填写单位(所在院系或研究所)与导师的推荐意见,并提供已修相关课程和相关实务培训证明。

3、申请表初审合格后,我们将电话发出面试通知。

四、培养方式及相关权利、义务

1、实习开始后的前三周为双向选择期,督导师有权利根据对实习咨询师的工作能力和品质的考察结果决定继续或终止双方的实习关系;实习咨询师有权利根据其本人的能力特点和专业理论取向等原因决定继续或终止实习。

2、实习心理咨询师主要在浙大心理中心从事个体咨询,要求实习期间个案咨询量至少为72人次,作为助理参加团体心理咨询不少于24学时。

3、每位实习心理咨询师都会配备一名个体督导师。

4、实习心理咨询师需要参加浙大心理中心每周3小时的团体案例督导和技能训练,并完成至少2次读书报告。

5、实习心理咨询师可以免费参加心理中心举办的部分培训和督导活动。往期实习心理咨询师所接受的培训及督导时数有:伦理培训、新手心理咨询师培训、内部团体案例督导、高校案例督导班、躯体治疗培训、伴侣治疗培训等。

6、接受一对一个案督导不少于30学时,作为案例呈报者接受团体案例督导不少于8学时。

7、实习心理咨询师在浙大心理中心的工作将受到督导师和浙大心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的指导和监督。

8、实习心理咨询师可以作为助教或者旁听生,参加浙大心理中心老师开设的各类课程和讲座,享用浙大心理中心提供的各种专业硬件设施。

五、实习咨询师的考核制度

1、实习结束,将由本中心考核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实习咨询师,本中心将出具实习证明。

2、下列状况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获得实习证明。

1)每学期无故缺席个别督导2次及以上。

2)每学期咨询请假次数在2次以上。

3)案例录入不能及时(24小时内)完成超过3次。

4)实习期间咨询时数少于72小时。

5)个别督导、团体督导、培训、行政值班等每学期无故迟到4次以上。

六、督导师介绍

个体督导师为中国心理学会认证的注册督导师或者实习督导师(在注册督导师督导下的注册心理师)。本次承担实习指导的督导师: 祝一虹(X-14-073

督导师简介:

祝一虹:女,博士,副教授,浙大心理中心副主任,硕士生导师。2005年获博士学位,2007年获浙江大学“新星计划”资助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医学院访学两年,参加各种心理障碍的分析和讨论,学习多种心理治疗方法,尤其擅长认知行为疗法,并分别在Beck学院和康奈尔大学医学院参加培训,获得专业证书。还接受过中美精神分析连续培训,中德家庭治疗培训,持续接受动力学个人分析,持续接受案例督导。擅长亲子关系、情绪障碍、及与青少年相关的工作。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证、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

期待:心中的你是一个平和、接纳的人,对咨询满怀热情和好奇。精神分析、认知治疗、家庭治疗的相关问题都可以被讨论。希望结束实习的时候,你是一个有胜任力的咨询师。

 

您也可点击:http://www.xlzx.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875了解督导师的进一步介绍。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真皓。联系方式:0571-88981737。联系邮箱:jinzhh@zju.edu.cn

 

实习申请表.doc


 

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浙江督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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