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你当前的位置:新闻动态 > 重点提示

【浙江省高校心理咨询工作联盟】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编辑:liangshehong    日期:2017-09-13 11:19:14

各高等学校:
为扎实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推进高校心理咨询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引导从业人员积极开展工作研究、提升工作方法,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研究能力和工作水平,浙江省高校心理咨询工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的指导下,将组织开展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的课题立项工作。现就2017年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面向各高校公开征集,欢迎高校专职心理健康工作者、辅导员、思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师参与。
二、研究方向
课题研究围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测量、危机干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队伍等展开。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理论
2.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实践、技能
3.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队伍建设
4.高校心理健康咨询管理的规范化
5.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校园安全稳定的关系
6.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三、立项要求
项目评审时重点考察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项目的创新性;申请团队的研究能力、工作基础。联盟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对于优秀项目予以立项,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项目开展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四、考核标准
1.所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鼓励大胆探索。要紧密结合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系统、规范的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2.原则上要求至少发表1篇公开刊物论文,应用性课题须提供应用软件或实施方案。研究成果通过评审验收后,方可结题。
五、材料上交
各高校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课题。各课题负责人于10月1日前,填写《2017年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liangsh@zj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XX学校】2017年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立项”。纸质稿邮寄至杭州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大紫金港校区小剧场205-3。
联系人:梁社红,电话:0571-88981737。
 
附件:《2017年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
 
浙江省高校心理咨询工作联盟
2017911
访问次数: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