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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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心理助人能力”中级培训项目的通知

编辑:lijuan    日期:2017-03-31 15:08:44

 
依据教思政【2014】2号文件精神,为有效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浙江大学自2014年6月份以来,专门针对辅导员向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的专业化发展路径设计了“心理助人能力”培训项目,该项目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的课程内容。目前初级课程已实施三年,主要针对新任辅导员开展;中级课程于2016年实施,高级课程尚在研发中。现将2017年度中级课程的申报要求及课程安排公布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有意向“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专业化发展、且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2年,或已获取“心理助人能力培训初级证书”的辅导员。
2.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兼职心理咨询师,或考取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并已递交兼职心理咨询师申请表的老师。
2016年度已报名“心理助人能力”中级培训项目的人员无需重复报名。
二、学时与证书
1.中级课程总学时为30学时。其中心理中心专职咨询师开设课程中选修18学时,外聘专家开设的课程选修6学时,心理中心案例督导6学时。
2.学时可跨年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3.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时要求可获得“心理助人能力培训中级证书”。
三、2017年度课程安排
1.心理中心老师开设的课程如下:
课程名称
课程形式
主讲人
课程时间
容量
危机事件压力管理实务培训
工作坊
刘 艳,祝一虹
俞林鑫,梁社红
曾银川,李 娟
2017年4月14-16日
18学时
30
严重心理问题的识别与理解
工作坊
俞林鑫
2017年10月,6学时
30
一般心理问题的疏导与对话技术
工作坊
曾银川
2017年11月,6学时
30
 
2.每学年外聘专家授课信息会在授课前具体通知,届时详见网站通知。
3.案例督导每学期安排半天,一般定于每周五下午,届时详见网站通知。
四、报名
请有意报名中级培训项目的老师于2017年4月7日前报名并勾选课程(链接:http://www.mikecrm.com/UwjYQlS)。
请2016年已报名中级培训项目的老师于2017年4月7日前直接勾选课程(链接:http://www.mikecrm.com/GIBJymh )。
具体事宜可联系心理中心梁社红、李娟(电话:88981737),学工部周伟辉(电话:88206284),研工部单珏慧(电话:88981404)。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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